当前位置:首页 >  > 网站公告 > 本站公告
网站公告
关于复工后做好防疫工作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2-9 15:07:50

 

尊敬的维维律师所客户:

根据徐州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级机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延迟我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告》及主管部门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律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秩序,根据省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有关要求,现就维维所复工后做好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维维律师事务所防疫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窦金刚主任担任组长,全面担负起律师事务所防疫期间的抗疫防病工作的第一责任,其他合伙人分工负责。潘琴为维维律师事务所防疫工作小组联络人律所党员律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把争做“党旗下的红律师”落实在抗击疫情的实践中。

、严格落实所内和个人防疫防控措施

1.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疫情防控期间律师非因执业必要或者值班需要,可不到律师事务所坐班律师采取视频、电话、网络、微信等线上办公方式。

2.严格把控当事人接待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确有必要,在报请所主任同意后再安排接待,接待律师所必须完整填写《防疫期间接待登记簿》备查(详见附件《防疫期间接待登记簿》)

3.做好所内环境灭菌消杀工作。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 2-3 次,每次 20-30 分钟,工作人员注意保暖;对律师事务所接待区、会议室、律师办公室、集中办公区域等实施每日喷雾消毒;对接待过外部人员的区域、本所有病毒感染临床表现等情况的律师的活动区域,及时实施重点消毒预防。废弃口罩废弃物存放物业公司设置的专用垃圾桶。

4.严禁组织一切聚集性活动。所内案情研讨、工作部署等活动均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聚餐等活动。工作人员不购买外卖食品,减少外部病毒流入交叉感染。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相互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上下班或者执业途中应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开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安全。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到达后及时洗手消毒。

律师将及时向顾问单位等委托人发送《不可抗力风险提示书》,提醒委托人及时向客户告知,不要错过诉讼时效等有关时效。

四、建议委托人尽可能不要约见律师当面沟通,提倡采取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沟通。如果确有必要当面沟通,请务必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不是必须外出办理的法律事务,律师所暂不批准外地出差。具体恢复正常工作时间待政府有关文件发布后,本所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维维律师事务所

202029

附件:

一、维维律所防疫期间值班表
二、维维律师事务所防疫工作小组
三、维维律所防疫信息报备汇总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