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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实习以及实习期满面试应提交材料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12-31 15:51:50

关于申请实习以及实习期满面试应提交材料的说明2014年11月版 

 

市律协各县(市)、区办事处,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律协发【2008】22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律发通201414号)的要求,申请实习以及实习期满面试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实习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实习申请表(贴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一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副本备案复印件(备案单位盖章);

3、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须提供徐州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租房协议复印件

6、原先有工作的人员须提供辞职证明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无业的应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是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只需提供双向就业协议或行政工作介绍信;

7、申请人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原件、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档证明(需含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有无职业信息); 

8、律师事务所经合伙人审查是否同意申报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个人律师事务所由注册主任负责审查并签署意见);

9、申请人在县区所属律师事务所的,须提供主管局对人事档案保管是否属实的证明材料;

10、品行良好证明(原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

11、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写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12、申请人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所盖章); 

13、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实习计划(应有指导老师签名、事务所盖章); 

14、实习人员纪律规范(所盖章);

15、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指导老师只能同时带两名实习人员,且执业五年以上);

16、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能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17、是否党员的情况说明,以及组织关系办理情况说明。

    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的,应提交前款除第6、7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材料,并应当提交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材料。高等院校兼职实习人员需要提交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实习人员职务、从事的具体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  
    党校教师申请兼职实习的,需要另提供由其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出具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证明。  

二、实习期满后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材料

实习人员于实习期满当月可以向市律师协会申请面试考核,申请面试考核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徐州市实习律师人员面试考核申请表

2、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3、实习人员登记表,贴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中 “实习人员实习期情况”栏由市律师协会填写); 
    4、实习鉴定书;

5、江苏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6、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7、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指导律师点评意见应由指导律师签字,见实习律师实务训练项目表)。

三、说明

1、纸张类型A4纸;

2、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

3、提供各类原证件接受审核;

4、申请专职执业材料需实习期满,通过实习考核鉴定并经徐州市司法局12348网上公示结束,符合条件后提交。

 

附表:

1.

徐州市实习律师人员面试考核申请表

2.

实习人员登记表

 3. 实习鉴定书

4. 实习律师实务训练项目表
5. 实习律师完成实务训练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参考

                                徐州市律师协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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